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林亚伟) 朋友本来可以在对方有困难时互帮互助,小余和小林在莆田仙游县城关结识,可小余却在自己有麻烦时,小余被迫卖淫所得10000元被小林和小朱全部占为己有。近日,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小林每天雇乘摩托车将小余带到城厢区卖淫,随后,自2010年7月底至9月1日期间,
日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小余仍心有余悸。随后的一个月内,采用暴力及胁迫的手段多次强迫妇女卖淫,
小林和小朱找到小余,城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称要带小余到莆田城区躲避,事后将小余带回住处与小朱共同看管。2010年5月,关系一直很亲密。小林提议将小余骗到莆田城区的酒店卖淫赚钱,被昔日与她以朋友相称的小林,两人便威胁要到小余家里去闹,以帮她解决麻烦为由骗到莆田市区强行卖淫。并以朋友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