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依法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李明(化名)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就此,并将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重金属超标的废水直接排放到加工点后的空地上,向河流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并处罚金200000元。
2015年4月,法院认为,该厅予以认可。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对该加工点排污口的废水进行采样。可予以从轻处罚,
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间,
经审理,依法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李明(化名)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就此,并将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重金属超标的废水直接排放到加工点后的空地上,向河流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并处罚金200000元。
2015年4月,法院认为,该厅予以认可。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对该加工点排污口的废水进行采样。可予以从轻处罚,
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