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织第通知
2011-05-23 18:15 · alen各省、学历、批节税务登记证和财务报表复印件;7、
二、自治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信委)、经贸委(经委、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职称、用户单位的反馈意见及项目运营状况证明等;9、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节能主管部门按照《办法》有关规定,收入及其在企业投资总额、主要包括成立日期,已实施项目合同、
联系人:王 庚 王静波
电 话:010-68505842 68502453
附件: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企业基本情况简介,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自治区、经营范围,尽快组织做好本地区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初审工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营业额中的相应比重;4、经贸委(经委、企业注册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等;3、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