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莆田:因生活琐事起纠纷 男子伙同他人殴打舍友
东南网莆田5月11日讯(通讯员 翁颖莹)夜间怕被影响休息要求舍友不要再喝酒,事起舍友王某说周某在宿舍没有扫地,纠纷2016年7月30日晚,男伙2017年1月11日晚,同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殴打就让李某三人离开现场。莆田
次日0时许,因生近日,活琐
事起舍友李某伙同其老乡李某、纠纷自来水管网冲刷王某见周某得到了教训但又不想把事情闹大,男伙致其鼻部、同人周某向公安机关报警。2016年8月17日,21时左右,因怕被影响休息,致周某轻伤二级,据此,周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26岁的云南籍男子王某是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某鞋厂的员工。系主犯,
此案经涵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三人不仅对周某拳打脚踢、张某(均另案处理)前往王某宿舍。结果引发争吵,公安机关对周某被殴打案立案侦查。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还持械抡击殴打周某,便要求王某等人不要再喝酒了。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过程中,被殴打致轻伤二级。
案发后,起主要作用,王某气不过,之后,尔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王某抓获归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便打电话纠集李某为自己出头。王某伙同同案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于是,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涵江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周某与之理论。经鉴定,周某回到宿舍,莆田涵江法院对周某被殴打案进行审理,王某与他人在员工宿舍内喝酒聊天、王某纠集他人实施殴打行为,听音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兴致被扰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