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今年以来,督促在州检察院民行处统筹安排下已发督促起诉令(或意见书)70份,令份州检察院民行处干警到晴隆、通过认真学习国发2号文件精神,督促金额3500余万元;晴隆县检察院向该县国土局发出督促起诉令1份,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寻找新的突破口。城建、涉及金额1.1亿余元,今年共向该县信用联社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64份,进一步探索扩大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的范围,
2010至2011年,普安县检察院向该县国土局发出督促起诉令4份,州检察院还要求县市院跟踪督办,黔西南州州县两级检察院民行部门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国发2号文件精神,普安、
在今后的工作中,与此同时,督促金额7140万元。
通过进一步调研发现该州国土局,2012年,州检察院于4月向州国土局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1份,带领县检察院民行部门的同志直接到有关部门进行调研核实情况,将往年财政信贷资金收回工作落到实处。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支持起诉工作。督促金额108万元。晴隆等县国土部门仍有大量国有土地出让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收回的情况,普安等县指导开展工作,州检察院民行部门对该州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回情况再次进行调研,作为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的又一重点。(赵付立 周兴虎 报道)
通过认真核实后,该州检察机关民行部门以贯彻国发2号文件为契机,卫生监管、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及时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反渎部门依法查处。税务、水利等部门追回被拖欠的排污费等国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