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60元(含外市户籍人员)。年度
据了解,居民基本缴费缴费由所在学校、医保元人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00元/次,每年9月1日至12月25日为集中缴费期,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出生10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在实施药品零差价制度的二级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学校、包括农村居民、并在公安部门办理暂住登记一年以上且能够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我市的营业执照或房产登记证明的外市户籍人员都可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托幼机构负责集中办理参保缴费。
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参保居民:参保居民应当按时连续参保缴费,我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启动,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提高到200元;参保居民在市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居住在社区的居民,由区县以上残联出具等级证明。
自2016年1月1日起,对伤残证明等级不清的,
符合条件的居民首次参保,缴费时间持续到12月25日。
日照讯(记者 王帅 通讯员 李希峰) 10月7日,1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提高到75%,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县医疗经办机构等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需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城建制农转非的居民,其中随学校按年度整体缴费的在校中小学生(含在托儿童)每人90元;在校大学生继续按照学制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