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后,丈夫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
原标题: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因此,在结婚登记时,
后来,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请求认定“婚姻无效”的官司。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属无效婚姻。
经查,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两人婚后生育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