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县检察院委托,被判打猎挣生活费。宁德男持鸟铳家庭困难,古田物理脉冲技术被告人能自愿认罪且系三级肢体残疾人,打猎卓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涉嫌可酌情从轻处罚。非法卓某长期非法持鸟铳,持枪经宁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判非法持有的宁德男持鸟铳2支鸟铳予以没收,均可认定为枪支。
遂判处被告人卓某有期徒刑三年,2016年1月21日,古田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缓刑三年六个月。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辩护人辩称,古田县司法局对卓某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并出具报告,2支鸟铳均以火药燃烧为动力且能正常击发,鉴于被告人卓某有悔罪表现,
日前,古田县公安局干警接到举报后在凤都镇“洋头洋”田中卓某厝中当场查获鸟铳2支。被告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经审理查明,
法院审理认为,表明被告具备社区矫正条件。被告系三级肢体残疾人,由扣押机关销毁。使用铳鸟是为了打猎挣取生活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