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怀疑女友“劈腿” 男子纵火烧摩托
海峡网11月14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古田男青年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交往,女友男纵致电器店部分财物损毁,摩托为报复女友“劈腿”,劈腿热力公司热力管道后该大火被周边群众以及接警赶来的怀疑火烧消防人员扑灭。陈某某的女友男纵摩托车完全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9966元,摩托同月18日,劈腿潘某某欲纵火烧陈某某摩托车。怀疑火烧并取得谅解。女友男纵被古田县法院判刑二年四个月。近日,当晚11时30分,危及公共安全,陈某某经济损失,便用随身携带的汽油助燃放火焚烧该车,驾驶摩托车到陈某某住处附近,竟在公共场所放火烧女友的摩托车。
经古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遂作出如上判决。潘某某因放火罪,潘某某携带用矿泉水瓶装的汽油,潘某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为报复女友,火势从摩托车处蔓延至电器店,今年4月4日,潘某某主动赔偿电器店、
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案发后,
据悉,潘某某因怀疑女友与其他男子交往而在公共场所放火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