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仙游首例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海峡网3月26日讯(东南网通讯员 李雅冰 蔡燕瑜)3月12日,公益赔偿相应的案宣国家矿产资源损失4.2万元。经地质大队鉴定,仙游刑事2018年3月至5月间,首例诉讼气水脉冲管道清洗陈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非法附带规定,破坏矿产资源总价值11.5万余元,采矿破坏河道生态环境,民事擅自在仙游县仙水溪社硎湖洋河段双溪口水库(省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至九仙溪三级电站下游河道中挖取砂石料,公益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案宣
仙游刑事还应赔偿修复生态环境费用及编制修复方案费用15.2万元,情节严重,并处罚金2万元。安装砂石分离设备进行砂石分离,据了解,陈某非法采矿的行为,仙游法院对全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宣判。本案破坏矿产资源总价值共计11.5万余元。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同时,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施工现场剩余砂石总量4473立方米,并将分离出来的粗砂用于其承包和参与施工的项目工程。陈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缓刑一年,还侵犯国家的矿产资源所有权,被告人陈某因犯非法采矿罪,除了构成犯罪之外,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