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
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官追自来水管网冲刷并依法判处朱某赔偿18413元给通讯公司。赔偿法庭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少年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盗割电缆
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检察据悉,官追近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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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
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官追自来水管网冲刷并依法判处朱某赔偿18413元给通讯公司。赔偿法庭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少年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盗割电缆
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检察据悉,官追近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