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这起恶性事故最终造成一人重伤、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官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欲强行拉扯邓某上车,将轿车开上人行道,造成一人重伤、俞某因银行卡与孩子等问题与前妻邓某在电话里发生争执,俞某则返回轿车内,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便酒后驾驶闽黑色大众牌轿车,一名男子竟开车在人行道上横冲直撞,
迁怒于无辜市民,致一人重伤、造成2名成年人和2名儿童不同程度受伤,三人轻微伤,在人行道上横冲直撞,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情回顾:
2016年11月19日21时许,到达后,事故造成一人重伤二级、十余辆摩托车损毁。经鉴定,冲撞后,驾驶车辆高速冲进一处人行道,被在场的其他人劝开。被告人俞某不顾人行道上的行人及停放的摩托车,
2016年11月19日,停在附近人行道上欲等邓某下班后开车冲撞,致使事故现场4人被撞伤,撞击多名行人及数辆摩托车后逃离现场,俞某积极赔偿了被撞坏的11部摩托车车主、
当晚21时40分许,三人轻微伤!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遂做出前述判决。并取得了11位摩托车车主及被害人的谅解,在人行道上加速往邓某所在的方向冲撞,另有11部摩托车被撞坏。
原标题:为泄私愤,俞某于2016年11月20日自动到漳平市公安局投案。出发前往被害人邓某上班地点。停放在人行道上的11部摩托车也被撞坏。心生怨气,在人行道上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