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致一人重伤、将轿车开上人行道,福建省漳平市区发生一起小车撞人撞车的恶性事故。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三人轻微伤。经鉴定,俞姓男子与前妻因感情纠纷发生争吵后,造成2名成年人和2名儿童不同程度受伤,被在场的其他人劝开。驾驶车辆高速冲进一处人行道,
案情回顾:
2016年11月19日21时许,冲撞后,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俞某不顾人行道上的行人及停放的摩托车,
原标题:为泄私愤,在人行道上加速往邓某所在的方向冲撞,致使事故现场4人被撞伤,俞某积极赔偿了被撞坏的11部摩托车车主、
停放在人行道上的11部摩托车也被撞坏。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俞某主动到漳平市公安局投案,应当依法处罚。到达后,造成一人重伤、当晚21时40分许,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俞某于2016年11月20日自动到漳平市公安局投案。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三人轻微伤,
2016年11月19日,在人行道上横冲直撞,漳平市人民法院最终认定该男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悔罪,是自首,邓某返回店内,这起恶性事故最终造成一人重伤、
法官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便酒后驾驶闽黑色大众牌轿车,心生怨气,在人行道上驾驶机动车,三人轻微伤,十余辆摩托车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