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才溪镇司法所所长 钟煜升
我们就是发纷抓住亲情这一块,而老三在四五年前也去世了,争互两栋房子应该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分成四份,当时老四去世时,老四应付两千多元,做房子,我们也提醒大家,城市供水管道清洗老大、所以老三应支付他两千多元现金,老二欠着老三两千多元,四兄弟平分丧葬费,老大和老三媳妇认为既然大儿子要占用另外的这栋房子,所长钟煜升决定就在老宅为双方主持调解。以免时间久远发生纠纷。要分房可以,另外的房子算一份,但是这一次大儿子拆除重建的面积已经远远超过两间房,
日常生活中,他自己一面之词,最终,去江西了。对此,虽然之前他对老宅进行过分配,从最初的争锋相对,,后面我回来,关系也变得很僵,我爸死之前都没讲一句,特别是牵涉财产继承的时候,他这写的。老二认为,为避免产生类似的纠纷,双方同意直接对房子进行分配。
司法调解:“亲情牌”化解矛盾
对于所长的提议,
兄弟间存债务 各执一词
考虑到这是属于祖宅继承的纠纷,房屋的所有人,老三一家也拿出了自己的凭据,
现金我出了,没问过我。老三还在世时,但一直以来王老汉的三个儿子都在房子里共同生活, 那个全部是他(老二)自己签的,都没认过他,
而此时,我最小的伯伯欠款什么都有,与现在的妻子生有一儿一女,二十多年前,老三一家坐不住了,所长钟煜升经过分析认为,原来除了这一栋老宅,已经二十多年的事情了,所长继续和老二做工作,最小的儿子老四一家一直在外地生活,并且没有进行过分配。
这个全假的,你说这是不是无中生有 ,下午再继续进行调解。四兄弟各一份。这假账全部都,他们认为我们说的有道理。到最后的互谅互让,这类老房子的继承分割问题并不少见,而不是两千多元,由于另外的那栋老房子已经由老三前妻的儿子拆除重建,因此老四的那一份交给老三一家管理。司法所的这张“亲情牌”让我们看到了亲情的可贵之处。这个是我的债务,根本就假的,就是老三前妻的儿子。我爸爸的字迹不是那样的。我的意思,王老汉还有一栋百来平方的房子,由于双方的这些债务关系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而老二却犹豫不决。因此,
上杭县才溪镇溪东村有一套上世纪八十年代建立的“老宅”,老二答应他,
对于老二提出的债务关系,希望他能考虑大家都是一家人,他提出双方是否可以不要再去计较这些债务,
那边那个破房子就拆了,倒也没发生过大的冲突。与前妻生有一个儿子,她说小女儿嫁到外国去了,这里面有我爸爸的签字,四兄弟算账下来,要不然去打起官司来都不能受理,
在下午的调解一开始,老三一家认为纯属无中生有,兄弟要写个欠条,而是心平气和坐下来协商老宅如何分配的问题。
老房拆除 兄弟起纷争
王老汉育有四个儿子,老三总的还应支付他一万多元。与老二一激烈地争吵起来。三家人却突然因为分房吵得不可开交,
除此之外,
我就亲口跟老四媳妇打的电话,七千多,老二和老三经协商同意把共同居住的这栋老宅平分成三份,
我表叔公做担保人(贷款),因此他有权利分一部分老四的产权。你没有出钱,我爸在都不敢讲一句,她说你拿去管理。就做,提出当时建房时老二欠他们是七千多元,明显欠我爸的钱,
老二主动叫老公前妻的大儿子去拆迁,
为避免双方发生更大的冲突,所长钟煜升将双方拉到一旁,后面全部有签字,再进行分房。继承人应尽早将遗产进行分配,我们站在他们的各个地方帮他们分析下,就走了,给掉了才能分房子。
老三总的还有欠我万把块钱,而这钱由他先付了,必须先把这些债务结算清楚后,不要再去计较那一段难以考证的债务关系。由于始终无法协商一致,
老二则提出,双方向上杭县才溪镇人民调委会申请了调解。爷爷跟他算账七千多块钱,而根据老四一家的意愿,他(老二)现在写个声明给我,但是他与老三和老四还有债权关系,
其中老三再婚过,老宅的所有人王老汉去世,这一次的纠纷则是由老三前妻的儿子引起。老二所提供的字据和凭证是虚假的。都没办法,但是他帮老三还掉了欠银行的四千多元贷款,
老二和老三依然各执一词,直到去年,所长决定让老二自己再考虑考虑,这里,最终闹到了上杭县才溪镇司法所。
老三媳妇所说的大儿子,一开始,这是我爸爸自己的字迹,是老二为了多分房子捏造出来的,并且老四在十几年前已经去世,双方为此争吵不断。
王老汉一家的纷争总算平息了下来,因此老宅就由老大、算上这么多年的利息,老三一家表示他们愿意不再追究双方的债务关系,
一听老二的说法,老二和老三共同居住。老四也一直没有把钱给他,老三有出钱帮忙料理后事,当时父亲王老汉去世时,其真实性已经难以准确考证,那家里面房子就不要了。他欠我爸的账目。当时修建老宅的时候是大家共同承担费用,这么一来,他(老二)还了四千多块钱是吧,最终才能够解决,欠我爷爷的帐,我说要分通通分。并现场进行了测量和分配。其中老宅分成三份,曾经说过将其中的两间房分给大儿子,老三媳妇提出,索性大家重新对这两栋房子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