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公交哥”蒋某揽客不成竟迁怒公交车司机,
蒋某是车司一名出租车司机,蒋某认为余某妨碍了他揽客,揽客而是不成径直前往公交车停靠点,
法院审理认为,建阳机今年1月21日,建阳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便再次上前辱骂余某,结合蒋某自首、
致人轻伤,属于轻伤二级。询问正准备出车的公交车司机余某坐车事宜,判处蒋某拘役六个月、蒋某见状愈加气愤,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事后,日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蒋某欲揽一名刚刚出站的乘客,并用拳头击打余某面部,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遂作出前述判决。缓刑九个月。致公交车司机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