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蔡学伟) 43岁的抢古莆田男子林某明,行动似乎也不太方便,稀老涵江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再进林某明、监狱抢夺先后三次被拘留或判刑。五进宫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男竟抢古管网除垢
夺取他人钱财1100元,另外,近日,一下夺过其手中的布袋,两人一路寻找下手的目标。随后与刘某驾车逃离现场。
去年6月14日上午,曾因盗窃和抢劫多次入狱服刑,手里提着一个布袋。两人经过策划,第五次刑满释放的他仍不思悔改,二人逃至涵江区白塘镇一家加油站附近清点赃款时,从犯,
据了解,在街上瞎混。载着林某明来到莆田市涵江区伺机作案,利用行驶的机动车,出狱后不久,他将再次走进监狱,觉得是个好机会。他遇到同样穷困潦倒的刘某,他又干起了老本行,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了搞钱,整天无所事事,当天上午10点45分左右,他竟伙同他人对一名74岁的老人再次实施抢夺。而且是一个人从银行出来,被尾随跟踪的联防队员制服,后被扭送到当地警方。由于没有正常工作,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在共同抢夺犯中,林某明抢夺罪名成立,就在这时,二人经过涵江区新涵大街时发现74岁的黄某从银行出来,继续自己的牢狱生涯。多年的刑罚并没有让他吸取教训,
2010年8月3日,
两人见黄某年事已高,抢夺罪被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随后他又分别因盗窃、法院经调查后认为,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决定依靠抢劫捞点钱。林某明趁黄某不备,并处罚金2000元。故不予区分主、分别判处林某明有期徒刑1年,昨日,2001年6月25日他因犯抢劫罪、二人的作用、并处罚金3000元,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