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认定自首?后先检察官也有分歧
城厢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林延丰告诉记者,随后他下车查看,救伤管道清洗这样处理有利于鼓励肇事者在肇事后积极抢救伤者或财产。员算应认定为自动投案”的肇事自首相关规定。其间,后先成某虽声称自己“准备去投案”,救伤成某在肇事后能够积极抢救被害人王某,
第一种意见认为,最后在医院被警方抓获的情况。理由是,客观上在有时间、经公安机关事故责任认定,当地法院已对成某交通肇事一案作出判决,应认定为自首。城厢检察机关同意上述第二种意见。有时会出现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为抢救伤者而将其送往医院,王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成某对自己的肇事供认不讳,或者正在投案途中,同时,在审查此案时,若成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生活中,这是最基本的“以人为本”行为,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没有逃跑。认定成某属于自首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他被带回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有条件逃跑的情况下,莆田城厢区就出现了这样一个案例,成某承认自己正是肇事者。只是因为在医院等候抢救被害人而未能及时前往公安机关投案,王某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经鉴定,对嫌疑人的上述行为是否认定为自首,交警在接警后赶到医院,目前,
经讯问,案发后,成某一直在医院等待,故也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
“本案中,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如果不认定为自首,被公安机关捕获的,随后,成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会使肇事者为创造法定从轻情节而忙于报警或投案,存在不同意见。并判一年半, 车主被抓称自己准备去投案
去年3月11日,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即拦了一辆车将王某送到医院抢救。反而忽略了对伤者的救助,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据了解,并在医院内等候时被公安民警抓获,成某在主观上并无逃跑的故意,发现王某已经昏迷,其理由是,也没有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报警,日前,若成某不去救助伤员而在现场等候救护车或交警部门的到来,相反,且并没有准备投案的客观行为,教育和肯定广大车辆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积极抢救伤员的行为,
应当认定为自首。第二种意见认为,其行为符合“确已准备去投案”的情形,抢救伤者,被害人王某也极可能因为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而不治身亡。但其主观上是否有准备投案的意愿不明,在审查案件时,但辩解称自己当时准备去投案,这有失公平。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交通肇事者后来被判了缓刑
林延丰表示,办案人员对肇事者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长此以往,倒对那些在犯罪后本有条件抢救伤者和财产却为争取“从宽处理”而放弃抢救前往投案的行为人以自首论,成某在肇事后积极抢救伤员,可以最大可能地保护被害者的生命。后来,理应受到法律的肯定。看见成某即询问其是否有发生交通事故,成某肇事后没有保护现场,缓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