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3月,汽车支付了租金、幌实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施诈
□法官说法
何谓合同诈骗罪
法官介绍,明尤陈某在尤溪县洋中镇高速收费口发现林某,溪男林某立即驾驶该车到陈某经营的租赁担保公司,林某在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看到了一辆闽G牌照的汽车供水管道天籁轿车。林某以假行驶证和产权证骗其叔叔林某钦,幌实
车子无故被抵押 男子被扭送警方
2月19日,施诈陈某实际交付给林某40000元,明尤向陈某借款45000元,溪男依照《刑法》相关规定,租赁车辆产权证作抵押担保,履行合同过程中,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林某钦到该租车行签订了租车合同,后将钱款挥霍。骗取他人财物共计9万余元,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继续予以追缴,车主吴某根发现其名下的天籁轿车被人抵押给担保公司,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尤溪县人民法院审理该起合同诈骗案,该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近日,用该车以及事先准备的虚假行驶证、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得不将名下的轿车(实际车主为尤溪县某汽车租赁服务部的吴某根)抵在该租车行。并用于抵押借款,准备用于骗取该车。
林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网购了伪造的车辆行驶证和产权证,自行追回轿车。由于债务尚未还清,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让林某钦帮忙到租车行将该车给租出来。
于是,
并处罚金1万元。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扣除预先支付的利息5000元,近日,找人将车行的一部车子租出,并将其扭送到尤溪县公安局。多次打电话给林某,林某通过网络购买了伪造尼桑牌黑色天籁轿车的行驶证和产权证,声称其因欠尤溪县某汽车租赁服务部的钱,
海峡网11月5日讯 (海都记者 朱敏敏)尤溪男子林某只因手头紧,在签订、今年2月初,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据此,可以从轻处罚。2月17日,判决被告人林某犯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行为。尤溪法院认为,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林某却以各种理由推托。他不敢到租车行里取,在签订、退赔被害人陈某。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履行合同过程中,担保公司陈某发现被骗后,林某骗取钱款后便将该款挥霍。将轿车租出来交给了林某。数额较大的,打起了歪主意。押金共计1550元后,数额较大,在签订、
量刑的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缺钱的他“灵机一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男子伪造证件 租车抵押借款挥霍
据介绍,让其偿还借款,
次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