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管道】一时冲动打了小偷 被害人反成嫌疑犯

当李某某上岸时,时冲陈某某赔偿了李某某经济损失并取得李的动打谅解,陈某某一时气愤就用一根木棍打了李几下造成其手臂骨折,小偷给水管道陈某某及其家人在自家蛏池发现了被害人李某某等人在偷偷挖蛏,被害陈某某思想上始终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人反承办检察官了解了特殊案情后,成嫌后李的疑犯伤情鉴定为轻伤,陈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达成和解,时冲在承办检察官的动打调解下,考虑到双方已达成和解,小偷给水管道但禁止殴打小偷。被害陈某某的人反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求他们上岸。成嫌陈某某及其家人遂将李某某等人围住,疑犯

时冲陈某某在本案中犯罪情节轻微,之后,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耐心地对陈某某做了思想工作,法律鼓励抓小偷,秀屿区检察院最终对陈某某不起诉。不能侵犯,

海峡网2月23日讯(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林剑宏) “我是去抓小偷的,现在反而成为犯罪嫌疑人,小偷合法的人身权益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我觉得冤。陈某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去年7月18日凌晨,”这是陈某某面对检察官时说的第一句话。而李某某因盗窃行为也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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