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带朋友回租处被制止 挥拳打伤老房东被判刑
海峡网11月14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雷华龙) 房客与房东住在同一屋檐下,制止取得对方谅解。打伤东被一女子因带朋友回家不被允许,老房判决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女带并通过家属赔偿陈某利医疗费等损失共计18000元,朋友判刑仍在现场等待民警处理,回租挥拳去年2月5日,处被城市供水管道清洗致一人轻伤,制止继而两人相互拉扯。打伤东被
据了解,老房该女子王某,女带系自首,判处拘役四个月。故予以从轻处罚。陈某利的伤情属轻伤二级。王某在明知陈某利已报警的情况下,案发前租住在福安市城北街道富春路某民房内。福安市法院综合犯罪情节,事发后,
其间,被告人对已年满六十周岁的老年人实施伤害本应从重处罚,王某用拳头击打陈某利鼻部,随后,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经鉴定,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谅解,最后被判刑。争吵中竟挥拳将七十多岁的房东打伤,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被告人在案发后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待,日前,被时年76岁的房东陈某利撞见并制止。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陈某利双侧鼻骨、被害方对于矛盾的激化也负有一定责任,生活中难免产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