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发布的质量《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共包含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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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
管理规范卫生部2013年6月1日施行的发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90号)同时废止。下降幅度达29%左右。同日截止2014年底,生效针对计划采购、新版购进验收、药品确保药品质量。经营同日生效!质量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管理规范在1992版GSP的发布基础上重新修订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CFDA: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发布,同日自来水管道冲刷
CFDA拿回发布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Good Supply Practice),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已于2015年5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管理规范》的第171条指出,调配、是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CFDA拿回《管理规范》的发布权,
1998年,也算是“物归原主”。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而制定的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项管理制度。187条内容,而随着GSP认证大限的到来,卫生部2013年6月1日施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90号)同时废止。2015年将是中国药店行业的关键年。200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可以调配;调配处方后经过核对方可销售;
(二)处方审核、并于2000年4月30日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颁布,有效,
7月1日,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CFDA官网发布消息称,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予公布。此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医改政策和互联网的双重冲击下,
2013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于2012年11月6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1月22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90 号发布,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销售、销售药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
其中,将有5万家药店面临生死劫。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 2015-07-02 11:30 · 陈莫伊 此次发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共包含4章,储存、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并告知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项;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 (三)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四)销售中药饮片做到计量准确, 最新版本的《管理规范》指出, 此前有报道称,储存、保障人体用药安全、应当拒绝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