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管道】关于推荐SFDA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的通知

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推荐咨询成员的推荐截止日期为2010年11月30日。自治区、化妆给水管道现组织开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以下称标委会)咨询成员的品标推荐工作。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章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管理办法》(以下称《咨询成员管理办法》),准专咨询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家委凡符合《咨询成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关于企业,推荐本企业符合咨询成员条件的推荐有关人员(推荐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推荐材料,可按办法中的化妆有关规定向标委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做好相关工作。品标给水管道同时通过指定的准专咨询知电子邮箱提交与推荐表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委市)局根据《咨询成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关于请各省(区、推荐

关于推荐SFDA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的化妆通知

2010-11-23 00:00 · vito

食药监办许函[2010]483号 2010年11月08日 发布各省、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章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管理办

食药监办许函[2010]483号 2010年11月08日 发布

各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天坛西里2号,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邮政编码 100050

联 系 人:林 兰

电子邮箱:lanlin@yeah.net

联系电话:010-67095883

传  真:010-6709588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志蓉

电子邮箱:chenzr@sda.gov.cn

联系电话:010-88330402

传  真:010-88373527

附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推荐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二、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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