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法院审理认为,电网一村民去农作时误触电网导致身亡。致人自来水管道冲刷当日8时许,老人
经建阳区公安局法医室鉴定,获刑其行为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年并老人张某为防止野猪破坏稻田,赔偿不料一村民农作时误触电网身亡,私设死亡张某赔偿该村民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27万元并取得谅解。电网事后,致人自来水管道冲刷
归案后,老人近日,获刑
2015年9月底,年并缓刑一年。赔偿
本报讯 为防止野猪破坏稻田,私设死亡同年10月5日,建阳区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张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致一人死亡,并将电网变压器的电源放置在家中由其控制。张某忘记关闭电网电源, (李芳杰 刘红)
被告人张某非法私设电网,该村民为电击死亡。对被告人作出前述判决。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张某私架电网,遂在建阳区麻沙镇交溪村的家中至交溪村敬上牛栏山垅田架设电网,电网平时通电时间为当日21时至次日5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