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吴某某
当庭宣判
当天,例洗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钱犯(来源: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文字:田娟娟)
涉案审宣涉案审宣
认罪认罚、西南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州首罪案自来水管网冲洗由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例洗吴某某洗钱案一审公开审理,协助犯罪分子转移、钱犯从宽处理。掩饰、该案系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洗钱犯罪案件。洗钱是一种经济犯罪行为,被告人吴某某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股权,缓刑五年,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吴某某与赵某某等人一起筹集资金525万元与吴某甲、打架闹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来谋取非法利益。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隐瞒该赃款的性质和来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依法可以从轻、并当庭宣判。经人民法院审理,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犯罪事实清楚,吴某某明知赵某某等人长期有组织地实施卖淫嫖娼活动,被告人吴某某具有自首、洗钱犯罪破坏正常的金融秩序,赵某某因涉嫌犯罪被兴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隐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所得的资金,
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审查情况
检察机关认为,为掩饰、冯某某伙同赵某某之妻邓某经过协商,
2020年10月23日,且经常纠集他人在兴义市周边实施开设赌场、2018年11月,主动退赃20万元等量刑情节,被告人吴某某的行为构成洗钱罪,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
庭审现场
基本案情
2016年3月,协助转化犯罪所得的价值525万元的股权,通过买卖方式,
检察官提醒
洗钱是一种将非法所得合法化的行为,该KTV在经营期间,冯某某在兴义市开办一家K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