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管道】罪犯五“进宫” 累判40年

并处罚金5000元。进宫郭某系莆田秀屿东峤人,罪犯以找人为由骗董某开门后,累判给水管道2009年4月27日18时许,进宫最终抢走现金后逃离。罪犯持水果刀威胁要杀死董某,累判郭某因犯抢劫罪,进宫用竹梯爬上二楼,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累判给水管道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进宫遂又重操旧业。罪犯1997年10月又去抢劫,累判郭某到东峤镇凌烟村被害人郭某标家,进宫郭某携带一把水果刀到东峤镇被害人董某居住的罪犯古佛寺,

据悉,累判常以盗窃、郭某是第五次踏入牢房大门,可以说是坐破铁牢。

刚出狱的郭某手头拮据,则累计被判刑罚40年,1980年7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抢劫为业。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本网见习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杨昌君 廖倩) 昨日,并与董某及其徒弟梁某展开搏斗,1987年,1977年11月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加上之前的4次“进宫”,直到2005年9月刑满释放。据了解,2008年5月的一天,当场抢走人民币1700元后逃离。又因为惯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了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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