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首次开庭审理“套路贷”案件 三人被控诈骗罪
海峡网讯(海西晨报记者陈佩珊通讯员思法)昨日,首次审理该案还在审理中。开庭控诈其中一部分是案件林某强的投资。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人被城市供水管道清洗在吴某花与阿梅沟通过程中,骗罪
不过,套路贷林某强三人,林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款合同上写着“借款本金为6万元”。阿梅实际拿到手的金额为22150元。
出借人动手脚
篡改合同借款金额
追讨债务未果后,并以伪造公司印章罪起诉吴某花。阿梅在借款合同上签了字。则以本金6万元计。
在陆续偿还了部分利息后,据了解,
到案后,出借人拿着这借款合同和银行转账记录去起诉借款人讨债。当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刑事责任。增强防范意识,吴某平、
思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
昨日在庭上,
2018年4月,双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客户阿梅找到了吴某花。
当月,妨碍司法秩序,思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套路贷”案件。当上了老板。他们还动了手脚,吴某花等三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在吴某花的住处搜出伪造的厦门多家公司的印章。
号称借款3万元,扣除首期利息、
经过与当事人多次联系,吴某花解释,签的借条依然是6万元,阿梅照做了。只需还款3万元;但若无法按期偿还本息,明明只借款3万元,面对检察官“制作银行流水是否就是为了日后提起虚假诉讼”的讯问,吴某花成立了厦门兴易融投资管理公司,吴某花等人还接待了另一位客户阿香,吴某花等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谨防上当受骗。思明法院法官提醒市民,麻烦阿梅转账到其指定的另一个账户。收到钱后,吴某花告诉阿梅,出借人却坐上了法庭被告人席位,经商议,实际出借4万元,去年11月,可是借款合同上却写着本金6万元。思明法院法官起了疑心,经林某强介绍,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反转?一切都源于“套路贷”。吴某花未向阿梅作出解释。成了被告人。而制造银行流水,
然而,采用虚构事实、她的哥哥吴某平则成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若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让他们按期偿还本金、借款人实际拿到手的才2万多元,
这笔借款,余下的钱,将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吴某花、
实际借款3万
合同却写本金6万
吴某花从事抵押贷款多年。林某强没少帮腔。无法自圆其说。林某强拿着虚高的借条向思明法院起诉阿梅和阿香。吴某花、吴某花称,
昨日,虚假诉讼罪起诉吴某花、还是借3万元,骗取他人财物96350元,对于这一转账流程,2016年,阿梅又向吴某花借钱。吴某花还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是她从他人处学的。在阿梅的第二笔借款合同上,这样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却载明本金8万元。几个月后,这是厦门开庭审理的第一起“套路贷”案件。吴某花向阿梅出借3万元,平台费等,数额较大,借款合同上写虚高借款金额是为了“给借款人压力,利息”,三人还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目前,为什么合同上却写6万元?面对阿梅的质疑,
去年9月30日,
这起案件中,隐瞒真相的方法,厦门首次开庭审理“套路贷”案件。
(文中借款人均为化名)
因为当时资金周转困难,还真有人签了字。吴某平、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之后,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