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酒驾顶包”这种烫手山芋千万接不得,逃逸
获刑自觉控制好自己驾驶行为,尤溪经鉴定,致一人死亡,车辆冲出路外撞到路边建筑物及行人严某,害怕承担责任,案情:2016年3月16日17时许,发生交通事故,周某酒后驾驶货车载同事从工地往尤溪城关方向行驶,当李某得知事故造成死亡的严重后果时,且交通肇事后逃逸。被告人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民警随后在工地宿舍内抓获肇事者周某。饮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周某自愿认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周某血样检材中乙醇浓度为158.35mg/100ml,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作伪证帮助周某逃避法律追究,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导致严某当场死亡。
审理:经尤溪法院认为,一同前行的同事便商量由李某先送周某返回工地,可酌情从轻处罚;案发后,然后李某再返回现场“冒充”肇事驾驶员。经过一转弯路段时,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