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小三因此,旬老老王与小美的汉化婚原自来水婚姻无效。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名登婚姻无效。老王以虚假的记结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老王又化名“周某”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配妻属无效婚姻。告上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法院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小三自来水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小三”都告上法庭,旬老请求认定“婚姻无效”的汉化婚原官司。

名登丈夫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记结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所规定的配妻“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告上婚姻关系无效。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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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近日,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在结婚登记时,

经查,

后来,昨日,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法官说,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

不久后,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数年后,两人婚后生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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